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

數位時代 Beta3.0 | 科技: 蘋果索抄襲「物證」,三星:先給我看iPhone 5和iPad 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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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索抄襲「物證」,三星:先給我看iPhone 5和iPad 3
29 May 2011, 11:03 pm

Apple與Samsung的專利大戰,在上周蘋果請准法院提供Galaxy系列等三星旗下未上市、或最新一代的觸控手持裝置產品,作為「訴訟範圍」的參考,Samsung也不甘示弱的回擊,要求Apple也提供iPhone 5和iPad 3的最終產品,或至少以兩者「最接近生產的現階段版本」來代替(the most current version of each to be produced instead)。

如果對所謂大企業間的專利訴訟稍有概念的話,就知道真正的目的不只是「伸張正義」,在過程中,雙方都會不停提出新「證據」,造成經年累月的無限上訴,而最後的結果,很少是單純的賠錢了事,其中一種狀況是─演變成變相的「專利交換」。商場如戰場,先發制人,後發受制於人,為了搶佔先機,很多時候科技公司在發表新產品或新服務時,不管擁有該技術或設計的專利與否,態度常是先做再說,當然企業在開發產品時會評估各種智財問題,為了應對「可見的未來」,常見的做法之一,就是「以彼之道,還施彼身」─以專利對抗專利,也就是事先儲備好足夠數量、對方也可能有需要的專利來「和解」。

道理雖如此,但要令蘋果願意讓三星先睹為快保密到家的新產品,光靠Samsung目前檯面上這些已曝光的「手牌」恐怕有所困難,所以也有消息指出,Apple是醉翁之意不在酒─真正感興趣的,其實是三星獨步全球的AMOLED顯示技術,這齣峰迴路轉的好戲究竟如何落幕?結局只有耐心等待。

參考資料:This is my nex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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